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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023-03-21 10:09[]

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以及《云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我院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目标及生源特点,我院复试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面试成绩量化。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组织管理

1我院成立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确定复试、拟录取名单等,指导和组织实施我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2.我院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包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家,并指定一名专家任组长。

三、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

原则上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小组成员采用现场集中方式对考生进行现场复试考核。

复试工作预计将于328日—330进行,具体由我院安排确定,并会通过电话、建立微信群或QQ群等方式提前通知考生,请复试考生及时关注国际关系研究院网站http://www.gjgxxy.ynu.edu.cn/

四、确定复试名单

1.我院复试线以后续云南大学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为准。

2.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在上线考生中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和考生初试成绩排名,按照比例不低于120%来确定复试名单。

五、复试工作实施

(一)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之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我院的复试资格审查工作。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政审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材料(仅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以及资格审查要求中提到的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请考生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以报考专业名称+考生编号+姓名命名,325日之前发至邮箱191209950@qq.com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要求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收费标准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选择在校医院体检的考生,须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向我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要求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六十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复试形式

1.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左右,其中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2.复试考核专家组对参加复试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顺序按考生现场抽签编号;

3.复试采取考核专家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专家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复试考核专家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复试成绩均以满分为100分计算。

2.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30%

3.对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计算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以此作为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

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注:初试总成绩满分若为500,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成绩/5,以此类推。

(六)复试结果公布

我院复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报送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后予以公布。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六、复试费用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硕士研究生考生100/人,同等学力考生180/人。

七、录取

我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我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有关要求进行申请,详见录取资料。

(四)其他

1.参与复试考核的专家组教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本办法由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等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读的,责任自负。

八、申诉渠道

考生如果对复试环节有疑问,可以向本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提出复议申请,联系方式:0871-65033760(国际关系研究院纪委)。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监察室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871-65033837(研招办),0871-65033908(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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